关于反馈2023-2024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抽检专家评议意见通知
各学院: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办法(试行)的通知》(教督〔2021〕5号)和《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实施细则(试行)》(粤教高〔2023〕1号)文件要求,省教育厅于2024年下半年对2023-2024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进行了随机抽检。现将抽检专家评议意见及整改要求通知如下:
一、抽检总体情况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反馈2023-2024学年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评议意见的通知》,学校共报送毕业论文(设计)7482篇,此次抽检148篇,占比1.98%;抽检的论文中,“存在问题论文”5篇,占比3.38%。
现将本次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评议意见反馈给各学院(附件1、2),请认真分析,针对本次抽检反映出来的问题及时采取适当措施,落实整改。
二、整改工作要求
1.学院应认真梳理反馈意见、分析原因,举一反三,进行毕业论文(设计)质量风险摸排,有针对性地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强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整改报告于9月20日之前报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3.被定性为“存在问题论文”,学生须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根据专家评议意见对毕业论文(设计)进行认真修改,并提交详细修改说明,修改完成后再次进行论文查重、审阅、评阅和答辩,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审定后归档。原存档材料、本科毕业论文(设计)修改全套材料一并归入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档案。相关修改材料于9月20日报送,其中学位类型为“普通高等教育”的论文材料报教务部实践教学科,学位类型为“成人高等教育”和“继续教育”的论文材料报继续教育学院。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严守质量底线。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毕业论文抽检结果将作为本科教育教学评估、一流本科专业建设、本科专业认证以及专业建设经费投入等教育资源配置的重要参考依据。省教育厅将对出现“存在问题论文”且篇数较多的高校进行质量约谈,对问题特别严重的专业采取停招,甚至撤销学士学位授权点等措施强化抽检结果使用。学院和个人未严格落实人才培养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据学校有关规定予以追责。
2.完善制度,健全论文质量保障体系。各教学单位要聚焦此次抽查出现的“存在问题论文”,进一步规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工作全方位、全流程管理,健全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强化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学业预警和指导教师考评工作。
3.加强自检,严把毕业出口。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是本科生基本学术规范和基本学术素养的体现,是衡量毕业生出口质量的重要指标。各教学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以学生为中心,强化指导教师责任,严格人才培养过程管理,严把毕业出口质量关,切实保证本科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1.2023-2024学年度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评议结果
2.2023-2024学年度广东省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专家意见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