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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评(教发)字〔2025〕30号,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和教师自评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5月26日 17:03    作者:     来源:     点击: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

教师评学和教师自评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了解学校本科课堂教学质量,强化教学质量评价反馈,完善学校教学质量监控体系,学校决定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评教、教师评学和教学自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时间

2025年5月27日-2025年6月15日(第15-17周)

二、评价主体及内容

学生评教:学生在课程结束后对本学期所修课程的教师教学情况进行客观评价。

教师评学: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在课程结束后对所任教班级学生的学习情况进行评价。

教师自评:本学期承担教学任务的教师在课程结束后对本学期自己的教学行为、教学效果和教学方法进行自我评估。

三、评价方式

通过移动端或网页端登录学校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评价。具体登录与账户信息如下:

(一)平台登录方式

1.移动端登录:学生和教师微信搜索关注“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评中心”公众号或扫描下面二维码关注,绑定账户,选“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输入账号密码。

2.网页端登录:输入网址https://zhku.mycospxk.com/,进入平台界面,输入账号密码。

(二)账户信息

1.学生:账号为学号,登录密码均已重置为“Stu学号”,登录后依提示修改。

2.教师:账号为工号,若已修改过密码,登录时输入已修改密码;若为首次登录,初始密码为“Tc工号”。若提示错误可点击“忘记密码”,用手机号重设。

四、工作要求

一)学生评教

1.各学院要高度重视学生评教工作,通知学生按时评教,采取积极有效的措施确保学生积极参与评教工作。

2.学生应本着客观、公平、公正的态度,按照评价指标进行评分,并在建议栏中提出对课程或教师的真诚意见和建议,评价结果一旦提交则不能修改。

3.未在规定时间完成评教的学生,将无法查看考试成绩。

4.学校对学生评教信息严格保密,学生个人评价的具体内容及身份信息不对任何人公开。

二)教师评学教师自评

各学院务必高度重视教师评学工作,动员所有本学期有教学任务的教师按时完成评学和自评任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并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三)评教过程中如有疑问或发现问题,请及时与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联系。


联系人:陈瑾芳,联系电话:31052874或企业微信。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