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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评(教发)字〔2025〕16号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 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5日 15:46    作者:     来源:     点击:

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文件

 

教评(教发)字〔202516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

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强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的学习体验和学习成效,根据《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202449号)附件1)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方式

本次教学质量评价面向教学计划内所有全日制本科课程的课堂教学(含实验、实训、课程设计等)进行,不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和课外实践等其它教学环节。采取学生期末评教、校院两级教学督导评价、领导干部评价、学生信息员评教、同行专家评价、教师自评、教师评学以及随堂即时性评价等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二、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评价主体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主体由学生、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领导干部、同行专家教师构成。

(二)评价方法

参评人员于评价期间在移动端进入“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评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评教评价”,或在网页端输入网址https://zhku.mycospxk.com/,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评价登录账号为工号/学号,初始密码为:Tc工号/Stu学号注意区分大小写,已修改密码的以自设密码为准。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三)评价流程

1.设置评价任务

教评中心管理员用户负责设置并发布学生期末评教、学生信息员评教、校院级督导评价、教师自评、教师评学的评价任务学院管理员用户负责设置本单位同行专家价,教务部管理员用户负责设置领导干部评价教师负责设置随堂即时性评价,确定设置无误后,再发布相关评价任务。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2.开展评价

请各负责单位严格按照评价时间安排及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价。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序号

评价方式

评价时间

负责单位

1

学生期末评教

16-17周

教评中心

2

校院两级督导评价

1-16周

教评中心

3

同行专家评价

1-16周

各学院

4

领导干部评价

1-16周

教务部

5

教师自评

课程结束

教评中心

6

教师评学

课程结束

教评中心

7

随堂即时性评价

上课期间

教师

3.评价结果与反馈

课堂教学综合评价取学生期末评教、教学督导评价、同行专家评价、领导干部评价、教师自评的加权平均。各类评价主体权重为:学生期末评教占60%,教学督导评价占20%,同行专家评价占10%,领导干部评价占5%,教师自评占5%。(缺省分数计算方式:缺省分数权重分摊到其他类型,例如:若无教学督导评价,则学生期末评教占6/8,同行专家评价占1/8,领导干部评价和教师自评占1/8。)

学院管理员用户可进入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查看评价进展情况,任课老师可在“评价我的”模块查看被评结果。评价结束后,学院管理员用户和任课教师应及时查看“教学分析-数据分析报告”中的院系和教师个人评价分析报告。

、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文件解读、动员宣传等工作

(二)广泛动员,积极参评。各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引导各评价主体正确对待评价工作,提高各评价环节的参评率,确保评价结果公正客观、全面有效。

(三)严肃认真,公平公正。所有评价人员应按照标准,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联系人:陈瑾芳,联系方式:企业微信或31052874。

 

附件: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2.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手册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