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文件
教评(教发)字〔2025〕16号
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
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为进一步加强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提高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学生的学习体验和学习成效,根据《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仲教字〔2024〕49号)(附件1)要求,学校组织开展2024-2025学年第二学期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范围与方式
本次教学质量评价面向教学计划内所有全日制本科课程的课堂教学(含实验、实训、课程设计等)进行,不包括毕业论文(设计)、毕业实习和课外实践等其它教学环节。采取学生期末评教、校院两级教学督导评价、领导干部评价、学生信息员评教、同行专家评价、教师自评、教师评学以及随堂即时性评价等相结合的评价方式。
二、评价工作的组织与实施
(一)评价主体
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主体由学生、校院两级教学督导、领导干部、同行专家、教师构成。
(二)评价方法
参评人员于评价期间在移动端进入“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教评中心”微信公众号,点击“评教评价”,或在网页端输入网址https://zhku.mycospxk.com/,登录“教学质量管理平台”进行评价。登录账号为工号/学号,初始密码为:Tc工号/Stu学号,注意区分大小写,已修改密码的以自设密码为准。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三)评价流程
1.设置评价任务
教评中心管理员用户负责设置并发布学生期末评教、学生信息员评教、校院级督导评价、教师自评、教师评学的评价任务,学院管理员用户负责设置本单位同行专家评价,教务部管理员用户负责设置领导干部评价,教师负责设置随堂即时性评价,确定设置无误后,再发布相关评价任务。具体操作方法见附件2。
2.开展评价
请各负责单位严格按照评价时间安排及要求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价。具体时间安排见下表。
序号 | 评价方式 | 评价时间 | 负责单位 |
1 | 学生期末评教 | 第16-17周 | 教评中心 |
2 | 校院两级督导评价 | 第1-16周 | 教评中心 |
3 | 同行专家评价 | 第1-16周 | 各学院 |
4 | 领导干部评价 | 第1-16周 | 教务部 |
5 | 教师自评 | 课程结束 | 教评中心 |
6 | 教师评学 | 课程结束 | 教评中心 |
7 | 随堂即时性评价 | 上课期间 | 教师 |
3.评价结果与反馈
课堂教学综合评价取学生期末评教、教学督导评价、同行专家评价、领导干部评价、教师自评的加权平均。各类评价主体权重为:学生期末评教占60%,教学督导评价占20%,同行专家评价占10%,领导干部评价占5%,教师自评占5%。(缺省分数计算方式:缺省分数权重分摊到其他类型,例如:若无教学督导评价,则学生期末评教占6/8,同行专家评价占1/8,领导干部评价和教师自评占1/8。)
学院管理员用户可进入教学质量管理平台查看评价进展情况,任课老师可在“评价我的”模块查看被评结果。评价结束后,学院管理员用户和任课教师应及时查看“教学分析-数据分析报告”中的院系和教师个人评价分析报告。
三、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准备。各学院要充分认识评价工作的重要性,切实做好文件解读、动员宣传等工作。
(二)广泛动员,积极参评。各学院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引导各评价主体正确对待评价工作,提高各评价环节的参评率,确保评价结果公正客观、全面有效。
(三)严肃认真,公平公正。所有评价人员应按照标准,严肃认真、客观公正地进行评价。
联系人:陈瑾芳,联系方式:企业微信或31052874。
附件: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本科课堂教学质量评价办法
2.仲恺农业工程学院课堂教学质量评价手册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