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4年本科专业评估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专业评估暂行办法》(仲字〔2023〕39号)文件精神,为切实加强专业内涵建设,着力提升专业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开展2024年本科专业评估工作,现将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评估对象
(一)已有三届及以上毕业生的专业均应参加专业评估。
(二)已有一届及以上毕业生、尚没有三届及以上毕业生的专业,按评估要求和程序填报相关材料。
(三)已通过国家(省)级一流专业验收或专业认证的专业视为已通过校级专业评估,不再参加校级专业评估。不对当年参加专业认证且准备迎接入校考察的专业重复进行评估。
列入本次评估的本科专业共38个,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评估内容
按照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审核评估的要求,涵盖专业培养目标与培养方案、教师队伍、教学资源、培养过程、学生发展、质量保障、专业办学质量、专业特色与优秀等方面。评价指标及要素详见《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专业质量标准(2023年通用版)》(附件2)。
三、评估工作的组织实施
(一)专业自评(2024年9月-10月)
请各专业对照评估方案,结合本专业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对专业教学软硬件条件进行梳理自查。对尚未达到标准的专业,应分析问题所在、差距原因并提出解决方案。根据自查情况,完成以下内容:
1.《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2024年)》(附件3)。
2.在专业评估数据采集监测分析应用平台(网址:http://121.4.141.58/edp/gd-zknygcxy)填报信息,上传支撑材料,填报指引详见附件4。
填报内容包含定量信息和定性信息。
(1)定量信息采集内容详见《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专业评估定量指标信息采集标准》(附件 5),已填报数据来源于本科教学基本状态数据和学校相关发文,由专业负责人核对并补充数据。
(2)定性信息采集清单详见《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专业评估定性指标信息采集清单》(附件 6),由专业负责人根据指标内涵和评估依据上传pdf 版材料。
(二)专家实地考察阶段(计划2024年11月)
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专业评估结果反馈阶段(计划2025年1月前)
各专家组在前期专业建设状况分析的基础上,结合实地考察情况形成专业办学水平的考察评估意见,报学校本科教学指导委员会评议后,确定综合评估意见和结果,反馈到各学院。
(四)持续改进阶段
学院负责将评估结论反馈给专业。评估结论为“通过”的专业提交改进计划,有效期内,每两年向教评中心提交专业改进报告,促进质量的持续改进;结论为“有条件通过”的专业,在有效期内每年提交整改报告。评估结论为“不通过”的专业两年内进行复评。
联系人:陈瑾芳,电话:31052874或企业微信,邮箱:307002027@qq.com。
附件:1.2024年本科专业评估参评专业
2.《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暂行办法》
3.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本科专业评估自评报告(2024年)
4.仲恺农业工程学院本科专业综合评估操作手册
5.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专业评估定量指标信息采集标准
6.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专业评估定性指标信息采集清单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