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教育部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
(设计)抽检数据报送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附件1)要求,为妥善做好本年度我校本科生毕业论文(设计)抽检数据报送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检对象
本次抽检对象为2023-2024学年(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期间)授予学士学位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
二、时间安排
1.9月1日前,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以下简称“教评中心”)完成院系用户设置。
2.9月3日-9月6日,教评中心分配学位授予信息至院系用户,院系用户下载并核对学位授予信息是否准确。
3.9月3日-9月18日,院系用户进行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上报。
4.9月20日前,院系用户在抽检信息平台导出学院确认函,签字盖章扫描后提交抽检信息平台。
5.9月25日前,教评中心完成校级确认函上报。
三、工作内容
(一)学位授予信息补充和论文原文报送
1.各学院抽检工作负责人登录抽检信息平台,下载本学院本年度学士学位授予信息数据,并核对确保准确,若发现学位授予信息错误,及时联系教务部进行勘误。
2.本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上报不需要匿名处理,提交必要的毕业论文(设计)过程性材料(包括开题报告、成绩评定表、查重报告、必要的其他材料)。
3.涉密论文上传相关定密材料,无需上传本科毕业论文(设计)原文。
4.对于有特殊培养要求的学生(如高水平运动员学生等),需补充提供学校学术委员会或相关部门通过的特殊培养方案或毕业论文特殊要求等支撑材料。
5.其余要求详见《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附件2)。
(二)专家信息报送与更新
1.专家信息开放下载后,教评中心将专家信息反馈至学院,各学院需要上报本年度新增毕业论文指导教师(抽检专家)的信息;更新并完善在库专家信息;对不符合条件(退休、出现师德师风问题等)的专家进行删除退库。
2.各学院应推荐符合条件的全部专家,所报专家应政治立场鉴定,作风正派,属本校本科毕业论文指导教师,年龄一般不超过65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抽检结果是本科教育教学评估、本科专业认证的重要参考,各学院要高度重视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加强对本科毕业论文抽检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抽检工作平稳有序推进,保证抽检工作落到实处、发挥实效。
(二)责任到人,抓好工作落实。各学院安排专人负责,严格按时、按要求完成信息上报工作。相关人员要认真阅读文件要求,熟悉抽检上报要求;做好论文格式审核、信息核对、材料整理等;在更新专家信息前做好遴选及资格审查。各学院要对上报的数据及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联系人:陈瑾芳,联系方式:企业微信或31052874。
附件:1.广东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学位中心关于开展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工作的通知
2.2023/2024学年度本科毕业论文(设计)抽检论文原文报送及专家信息报送更新工作指南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202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