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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评(教发)字〔2025〕14号,关于二级学院教师发展分中心开展人工智能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年03月24日 15:37    作者: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来源: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教师发展中心)    点击:


关于二级学院教师发展分中心开展人工智能

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培训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教师发展分中心:

为深入贯彻落实《仲恺农业工程学院人工智能赋能新时代本科教育教学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仲字〔2025〕3号)及《仲恺农业工程学院关于校级教师发展中心及院级教师发展分中心建设工作的指导意见》(仲字〔2024〕31号)文件精神,更好地迎接本科教育教学审核评估工作,加快推进人工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全面提升教师智能教育素养,现就开展“人工智能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专项培训工作通知如下:

一、时间

2025年3月-10月

二、地点

各二级学院教师发展分中心智慧教室及创新实验室

三、培训内容

(一)人工智能教育前沿动态与发展趋势

1.国内外AI教育发展现状与未来展望

2.生成式AI在教育领域的创新应用

3.教育元宇宙与智能教学场景构建

(二)AI赋能教学实践应用

1.智能备课系统与教学资源优化

2.个性化学习分析与精准教学

3.智能评测与教学反馈系统应用

4.虚拟仿真与沉浸式教学实践

(三)AI工具实操训练

1.Deepseek、ChatGPT、文心一言等大模型教学应用

2.智能课件制作与教学设计

3.教学数据分析与可视化呈现

4.智能助教系统使用与维护

四、培训形式

采用“线上+线下”混合式培训模式,包括但不限于:

(一)专家讲座与工作坊

(二)案例分享与经验交流

(三)实操演练与成果展示

(四)教学竞赛与评优评先

五、培训场次及培训经费

不少于5次,每次培训时长不少于4学时。由学校教师发展中心给予经费支持。

六、工作要求

(一)各教师发展分中心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培训质量与效果。

(二)请于2025年4月10日前报送本年度人工智能教师教育教学能力提升行动方案及培训计划。

(三)建立培训考核机制,将参训情况纳入教师年度考核指标。

(四)及时总结优秀案例,推广先进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智能教育模式。


联系人:冯一丹(13650981716)

邮 箱:zkjfzx2023@163.com


附件:1.人工智能教师能力提升培训计划模板

    2.智能教育工具推荐清单

教学质量监测与评估中心

(教师发展中心)

2025年3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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